是的,我最近開始騎腳踏車上班,google說來回總共是十六公里!
我必須坦誠,開始上班到現在我也不過騎了兩三天,可是同樣的路程騎過幾次之後,就會自以為熟門熟路得很放鬆。放鬆之後要幹嘛?
就像每個騎單車的人一樣(?),上演自言自語小短劇阿,還是亂哼一些怪歌之類的。
真的,放下你的電話,我很好不需要幫助;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。(?)
有人說,走路太慢,開車太快,惟有腳踏車能讓你慢慢欣賞沿途風景。聽起來很唯美,但是我必須說騎腳踏車通勤這事兒,會讓你先深刻體驗兩件事,就是什麼叫人肉空氣濾淨器和爆汗跟腳痠是怎麼一回事。(噢,是三件!)
但是在過了這三關之後,看看沿途巷弄風景和完成計劃騎到地點,或是發現一條新的小路,這些事情的確感覺不賴。
比如說,今早我走吳興街過去才發現這是一條充滿美食的有趣街道(而且好多有趣的早餐店),早上經過市場還可以看看小販們賣些什麼,整個人都要被那股活力喚醒了。或是,在基隆路上發現原來喬治高職的制服挺可愛的,還有那家之前常常經過的咖啡店其實還不錯喝。
很多騎機車的人都會闖黃燈,且有時候看到有人騎著嘎拉拉作響的車上路讓人感到驚奇又不安。我懶的闖黃燈,因為這代表我必須猛力加速且冒著終究因為太慢被機車輾過的下場(幻想)。
這麼觀察著路上的人事物(阿,有正妹),晨(塵)風拂面而來,汗濕了又乾,也挺舒服的。
自言自語小短劇往往脫不開這些瑣事,在發現一條新路時忍不住說一聲「哈!」或是忽然被後方汽機車按喇叭時忍不住說一聲「x!/有這麼急嗎~(捻鬚)」之類的─還好我有戴口罩,不然我怕嚇到路人,因為有時候太高興還會忽然喔喔哈哈伊唷哈哈之類的,經過的媽媽可能還會跟小孩說,小朋友不要亂看!
雖然我一直宣稱這樣一個月之後我將擁有一雙結實的雙腿,但是不爭的事實是開始騎車後,吃完正餐都會心安理得的再吃點心,因為「我有騎車耶~」這個理由總是可以使人相信多吃一口巧克力蛋糕也沒問題。
恩─反正我從來也不是纖瘦路線的啦。(母: 話都是你在說。)